文化63 以文亂法的大作家 于無名
在台灣的文化界,有兩位以「著作等身」得意洋洋的先生,幾十年來在其著作與節目中,罵盡了在台灣的政要
、學界、及社會名流。
俗語說:「講人是非,便是是非人。」而這種「一夫
不怕死,萬夫不敢當。」的典範實在值得深入探討。
某位先生在罵人時,都能舉出「報紙、書刊、投書」
為證據,粗看彷彿是「對事不對人」,被罵的人好像都是
罪有應得,而誤導了許多年輕人的錯愛。
但是細察其內容動機,其實只是「對人不對事」的找
碴行為,明顯是「私心」用事。
試想單憑「報紙、書刊、投書」的一面之詞,就能定
人之罪嗎?
筆者就因為「看到了不該看的秘密」,親見一位著作
等身,自封「真佛活佛」的人,留下的幾處敗筆之作,活
佛因為怕我漏了他的底,竟然「先下手為強」的在其著作
中,對我作莫須有的造謠毀謗,把我形容得像外星人。
後來筆者1985年出書時,本擬在書中正面回應澄清是
非,但是推薦出書的「十方」總編輯說:「這個所謂之真
佛,是宗教界爭議性的人物,明眼人跟本不相信他說的話
,何必理他,清者自清,濁者自濁;你若跟他打筆戰,公
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一般局外人同樣難明真相,而明
眼人會認為你們是一丘之貉;而你的覆文一出,這位真活
佛必然聲名掃地,半生功名毀於一旦,必然記恨於『心』
,你要考慮嚴重的『靈異』後果。」
我了解「宗教天地」就像「武俠戲劇」與「金光布袋
戲」的世界一樣,是「無法無天」的「叢林世界」,赤手
空拳不會呼朋引伴,不會結黨營私,不會「創教稱王」的
人,必然「猛虎也難敵猴群」,所以就抽下了覆文,嚐試
著「忍辱波羅蜜」的味道。
所以引用「書刊、報紙、投書…」來罵人能當真嗎?
能證明別人的是非嗎?它不正是一種文化暴力!也是一種
「無冕王、文化太保、儒生亂法」的整人手段?
這也是那些被罵的抬面上人物,幾十年來無人敢出面
辨白,或跟其打筆戰的原因。
因為某位人士以「告人」為樂,以「索賠」為副業,
被纏上了就沒完沒了,所以沒人敢惹,只能自認倒楣。
台灣社會生態,長久以來彷彿就被這種「暫居」的遊
牧心態所支配,人人自私自利,巧取豪奪,不擇手段的只
想撈一筆,再把子女送到外國去當寓公,從不替他人設想
,從不替鄉土的百年基業設想,只想在此掏金,把台灣當
「搖錢樹」,只是唯恐天下不亂以便混水摸魚。
總之,今日許多掌握傳播文化教育的「華僑名人」,
彷彿似「以文亂法」的儒生,天花亂墜就像「以武亂政」
翻雲覆雨的黑道一般,已經嚴重的影響台灣的生機前途,
民眾且勿再迷信權威,以免被出賣,「台灣的心」最重要
,大家應好之為之,莊敬自強。
摘錄自丁元黃著《蓬萊人生隨緣行》
(此為文章節錄,詳細內容請參閱原書。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